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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姓权和无意识厌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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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7 20240523 1416

很多人认为姓氏只是一个姓氏,是一种称呼,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姓氏背后代表的是资源与历史的传承,是一条坚不可破的纽带,更是男权社会的根基之一。在漫长的历史中,只有拥有冠姓权的男性才能理所当然的获得并继承最多的财产,因为只有拥有相同姓氏的父系一脉是“自家人”,而女性是外人,是泼出去的水。身为女性,不仅仅父系一脉把你当外人,甚至你的原生家庭也会下意识的认为,女孩以后是别人家的人。而独生子女家庭,或许你作为独生女得到的已经够多了,但如果你是独生子,你得到的只会更多,且你的父母可能依旧会无意识用旧社会的女人要如何如何那一套规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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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系社会中,男性不负担其抚养,而是回到自己的母系氏族中。母系社会不以夫妇为家庭单位,而是以母为中心诞下的子女兄弟姐妹为一个结构,资源共有化。而姓氏与其说是女性用来约束男性对其后代负责,不如说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武力更强的一方试图将资源由公有制变成私有制的演变。如何变成私有制?参考冠姓权和继承权,改变家庭结构,让资源只在“父”中流通。由于女性没有任何资产,所以不会将她视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来养育,而是认为她是资源的一部分。她先是属于父亲,然后则属于丈夫。同时古代男性对于创造新生命的力量也抱有深深的恐惧与向往,即生殖崇拜,如产翁制,试图夺走并拥有这一能力。

产翁制,亦称“产公制”,即男子“装育”或“坐月子”的习俗。父亲为确认亲子女而采用的一种巫术手段,妻子生育后没几天,便要下地劳动,相反丈夫却象产妇一样,抱婴卧床坐月,在饮食上也得到产妇的待遇。 作为一种原始遗俗,在人类历史上并不是一种个别或偶然的现象,它曾在许多民族中普遍而长期地存在过。中国的壮族、傣族、仡佬族、藏族等都曾保留着这种古老的习俗,不少中外典籍对中国南方及西南少数民族曾经盛行的“产翁制”也都作了较为详尽的记载。

意大利人马克波罗在其著作中记载:傣族“妇女产子,洗后裹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40日。卧床期间,受诸友庆贺”。这就是说,傣族妇女生了孩子,将孩子洗后就用襁褓包裹起来。产妇就立即起床照常劳作,而她的丈夫则抱着婴儿坐月子,卧床40天。卧床期间,接受亲友们的祝贺。“产翁坐月”固然荒唐,但更为滑稽有趣的是,“产翁”在模拟“分娩”时,往往还哼哼呀呀,装出一副十分努力、痛楚的样子,以至大汗淋漓。待小孩出生之后,便戴起头帕,捂严身子,生怕中风得了病。然后,抱起婴儿,模拟给孩子喂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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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女性活动是在压榨男性生存空间,煽动对立或谋取私利,甚至说是一种对男性的逆向歧视。他们不理解女性活动,反而觉得现在是一个相对平等的社会。但实际上,他人口中的女士优先、男女约会男人买单,与其说是对于男性的歧视,不如说是女性被潜意识里看作“第二性”的代价。

在漫长的历史中,女性长期处于被物化的位置,作为外人被排除出了继承资源这一环,从最初就侵害了她们应有的权力与资源。而彩礼因此出现,作为对女方家庭物质上的补偿。这种虚假的补偿让“父”心安理得的支使女性。可以说,从始至终得利的就只有两个“父系”家庭单位,与其说给女性彩礼,倒不如说是巩固了“父”作为一个家庭单位唯一主体的这一事实。

父权发展到今天,父权男权社会中的“父”,指的是体制中无形的权力中心,而非男性全体或个人。父权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纵向结构制压迫型社会。在这个结构中,两性同样的被压迫,女性不拥有基本的人权,性格外貌行为方方面面都被潜移默化的规训着,父系思想更是视条款们于无物。而男性,如果无法成为“父”,不符合父权社会中“父”的形象,则被视为LOSER。

因为父系社会框架资源更多的流向了男性,所以这个框架结构对于男与女会有不同的要求。对于女性的要求是,你需要被物化,把精力放在外貌上变得讨人喜爱,让自己作为商品有更高的价值。而要求每个作为主体的男性都成为“父”,拥有更多的购买力,不可以情感充沛,不可以喜欢去男性化的东西,不可以不阳刚,不可以不获得社会认可的成功。它来下定义,用一套模板限制死所有人,你不可以成为你自己想成为的样子。

男女对立一词将对象扩大到了男性全体,从无形变为有形,也从体制压迫变成了两性对立。这是父系思想在隐匿自身的压迫属性,将女性的反抗对象由压迫体制转移成了性别。刻意营造出了女性活动无理化的概念,同时也将原本未有压迫行为的男性个人同化为同伴,试图让他们一起被攻击,继而更好的模糊焦点。因此,不要将女性反抗并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与性别对立划等号。此举将压迫这一加害行为与另一方守卫自身的行为,模糊成了两者为了权力而斗争,这就隐藏了“父”的压迫属性,也无视了受害者的困境。将女性活动污名化,只要谈及就加以嘲讽或扣帽子,是对于“父”的思想与体制的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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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思想框架中很重要的一环根基就是重男轻女。没有需就没有供。如果家庭的历史,资源的传承和分配是公平的,如果男冠姓,女冠姓,都非常正常且比例均衡,男女都可以继承财产,就不会出现重男轻女这个问题。只针对婚育和延续这一块也就不会出现堕女胎,追男童,拐卖妇女和男童的现象。

而重男轻女这个概念不是一开始就存在,而是慢慢发展而来的,就像很多长辈无法回答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只是在潜移默化中被影响了。但是一种想法产生必有其历史,我想可能是由于人们对于消亡的恐惧,希望可以留下点什么证明自己的存在过的渴望,所以我们能看见在历史中(包括现在)存在着传承家业与财产地位这一现象。那么既然是自我的延续,肯定不会说给外人,一定是给自己人。这时姓氏就很重要了,是由于冠姓权的存在,在发展中分化出了自己人与外人的存在,拥有冠姓权的男性一直是自己人,而女性是家族中的外人,是之后会到别人家的物品,既然是外人,自然是不可以继承资源的。争取冠姓权不是说争一个称呼而已,是用一个群体化行为告诉社会,我们也是有拥有资源的权利的。

很多时候人们认为没什么的事情,实际是一种群体化行为形成的集体无意识或社会默契之类的,如果这种集体无意识中本身就包含着偏见或恶意,那么非常容易酝酿出最大的恶,典型的例子就是重男轻女导致的弃婴以及西方的猎巫。普遍的,不意味着是正确的。争取冠姓权与继承权不仅仅为了女性的利益以及打破父系的思想框架,也是为了消解集体无意识中的恶意,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